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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与两岸经贸展望

引用
@@ 所谓的"东盟加一",就是中国大陆和东盟国家签订经济合作协议,成立自由贸易区,实施关税减让与排除非关税贸易障碍.在此协议下,东盟国家(包含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越南等10国)销往中国大陆的大部分产品,开始适用零关税,中国大陆销往东盟的产品,也享有同等优惠.因此,协议开始生效的2010年1月1日,对中国大陆与东盟国家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

中国大陆、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协议、零关税、自由贸易区、贸易障碍、马来西亚、产品、新加坡、非关税、越南、优惠、印尼、泰国、让与、签订

P54;P31

201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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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科技与产业

1006-3013

11-3391/G3

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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