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体中的名词化现象浅议
系统功能主义认为在语言的使用过程中,人们根据特定的情景语境来选择一致式或隐喻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作为语法隐喻的重要手段,名词化隐喻有其构建语篇的特殊功能,如信息含量高,客观,公平,简洁,权威等特点,因此大量运用于比较正式的语体中,如法律英语.但由于交际功能,交际目的不同,法律英语的不同子语类使用名词化的情况也.不相同.该文利用合作原则对此进行分析,说明名词化的是使用频率不仅因为语体不同而不同,交际对象和目的发生变化时,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和制约.
名词化、语篇、功能、合作原则
H314(英语)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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