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427.2020.01.009
论传统劳动关系"从属性"的时代表达 ——以网络平台用工为视角展开
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为劳动法适用的逻辑起点,以"从属性"为依据,一般认为包括"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与"组织从属性".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介入传统劳动关系,平台用工表现出诸多面相,从形式上看,依附性的弱化可排除劳动关系的认定,但是从实质层面上讲,依附性的减弱只是用工模式转变,并不能当然否定劳动关系的存在.新型经济话语下,传统劳动关系之"从属性"仍有适用余地,但其内涵需表现出回应性与适度张力,并基于个案事实不一,着眼于实质层面综合加以评价.具体而言:(1)应以"人格从属性"为核心构建劳动关系认定之共享原理;(2)借鉴德国"类雇员"保护模式,缓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认定张力;(3)"唤醒"司法解释,对劳动关系采取"原则性概括"+"典型列举"界定方式.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从属性、平台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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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2020-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51-5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