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427.2014.03.041
债权人利益保护视角下对我国限定继承制度的批判与完善
我国的限定继承是一种无条件的限定继承,重在保护继承人的利益,明显忽略了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背离了公平地保护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双方合法利益的立法宗旨.限定继承制度必须完善.通过确立包括遗产管理制度、继承责任制度和遗产清算程序在内的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制度,同时辅以遗产破产制度作为铺垫,可以达到这一目的.
限定继承、立法宗旨、有条件的限定继承、遗产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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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5(中国法律)
2014-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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