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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7427.2008.02.066

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实践与思考

引用
传统教学活动主要围绕着教师讲授某种专门理论知识而展开,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造成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已经成为共识.应当确立以案例教学法为主、以教师讲授法为辅的课堂教学模式.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过程,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导学阶段、形成阶段和巩固阶段.法学教师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也应当根据每个阶段的不同任务和特点,设计和运用三种不同功能的案例.

传统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三个阶段、三种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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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教学理论)

2008-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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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427

42-1556/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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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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