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427.2008.02.040
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研究
缺陷产品召回是消除批量性缺陷产品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危害的有效措施,也是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其在发达国家已非常完善.而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立法相对滞后,导致了我国政府在缺陷产品监管上的无力及企业对缺陷产品召回的轻视.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完善现有立法,并制定专门的产品召回法,构建一个统一、协调的产品召回制度体系.
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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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2008-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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