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0300.2019.07.013
珠海两企业因排放污水遭处罚
污水超标排放遭处罚因涉嫌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三板村工业开发区0016号的珠海市新益旺达化工有限公司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被处以十三万元罚款.案情回顾2018年3月12日,原珠海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珠海市新益旺达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水处理站总排放口有水排出,执法人员对水体进行监督性监测采样.经检测,该公司通过废水处理站总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总磷为1.79毫克/升,超过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限值:磷酸盐为0.5毫克/升).水样监测结果确定了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
2019-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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