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0257-0300.2017.12.013

非法回收、堆放节能灯获刑3年3个月

引用
本想回收节能灯从中获利,却不料因此而获刑3年3个月.日前,顺德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被告人陈某根承租一块空地堆放回收的节能灯玻璃碎片,随后转卖,先后获利5万余元.由于这些玻璃碎片属于危险废物,重量达1767.98吨,造成环境损害数额近500万元,因此经审理,顺德法院以陈某根犯污染环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玻璃碎片、节能灯、污染环境罪、有期徒刑、危险废物、顺德、公开审理、获利、环境污染、环境损害、法院、人民币、被告人、重量、判处、罚金、承租、案件

U41;TH7

2018-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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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0257-0300

44-1167/X

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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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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