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908.2014.05.007
以“人性存有不善”为预设谈对权力的规制
对于人性之善恶中西方存在着各种针锋相对的观点。在权力社会,人性之善恶与其说是种事实状态,不如说是种价值选择。人性中的善使法治成为可能,人性中的“恶”使法治成为必须。一般认为,权力具有扩张性与侵蚀性,这其实是与人性中存在的弱点有着密切关联的。当社会还需要权力作为一种必要的“恶”存在时,为使权力正当行使以更好维护人民的权益,需要通过一定的机制来对权力进行制度性的规制,提高权力拥有者为恶的成本,降低其为恶的可能性。
人性论、法治、权力、规制
I20;D91
2014-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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