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901.2017.49.123
南海仲裁案中的选择性适用——以专属经济区的认定为例
南海仲裁案,即所谓"菲律宾控告中国案",是一个临时组建的仲裁庭,就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进行的所谓"裁决",其实质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 2015年7月7日,法院首次举办了听证会.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2016年7月12日,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终裁决",判菲律宾"胜诉",否定了"九段线",宣称中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但是,中国至今没有接受任何裁决.纵观整个闹剧,这些所谓的国际法官,对很多国际发条文进行了肢解和误读,选择性进行适用,以下就以专属经济区为例进行分析.
专属经济区、南海仲裁案、选择性适用
D993.5;D67;D815
2018-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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