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会计处理和税务研究
在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下,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所共同组成的企业形式.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定义中,值得一提的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实质仍然属于合伙,其是一种有别于其他组织的合伙方式,通俗的理解就是有限合伙企业是企业,但不属于公司范畴.有限合伙企业的主体有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两种构成,其中有限合伙人以其在企业中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该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欠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有一定优势的,它最大的优势便是将企业的管理权和出资权进行了有效区分.但现实情况是,有关该类型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税收征管也不到位,造成了有限合伙企业的长久经营计划不能得以实施.
有限合伙企业、企业会计处理
F275.2;D922.291.91;F830.9
201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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