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解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内容作了科学阐释。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内涵非常丰富,是贯穿《决定》的一条主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D9;D61;G641
2015-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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