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多规融合”实践探索
根据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于2014年年末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融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28个市县开展“多规融合”试点,旨在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又发出《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其中建立“多规融合”规划协调管理机制是宁波市4项试点工作任务之一。为此,宁波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规融合”试点工作,并在相关文件中对专项规划编制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多规融合”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如何推进宁海县“多规融合”工作,走集约型、可持续的城镇发展道路,是当下以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
实践探索、多规融合
TU984;G642.0;G712
2015-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