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启动刑事缺席审判的规范限定与司法裁量
美国启动刑事缺席审判相关制度围绕着被告人审判在场权展开,在规范限定与司法裁量共同作用下形成制度全貌.《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43条是该领域的重要规范,但却并非其全部,而相关司法裁量更是呈现为三类裁量交错的立体结构.美国启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特点,一是对席向心力下的规范限定与实践中司法裁量的强势主导;二是“被告人与审判在场权分离”的正当性是规范限定的核心内容,在理据上包括弃权说与失权说两种理论基础;三是利益分析法在个案裁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的境外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也可以考虑采用立法划定基本规则、司法裁量具体判断的动态方法,以此应对多样化的案例实践,保障缺席审判启动正当性同时兼顾制度实效.
美国缺席审判、规范限定、司法裁量、审判在场权
42
D925.2;TU473;C91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CFX025
202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2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