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源起、论争与形成
德国行政程序法典化是漫长而曲折的过程.19世纪末以后,德国立法者将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合并法典化.联邦德国建立初期,基于《行政法院法》的政治优先性与《基本法》中确立的“司法国解决方案”,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彻底分离,行政诉讼被单独立法.随后,德国发生“行政法总则法典化”、“行政程序法典化”与“非法典化”三种路径之争.在当时,理论界多数反对法典化,实务界多数支持法典化.最后,联邦政府表态选择行政程序法典化这一中间道路,其主要原因在于联邦政府希望通过法典化实现行政简化的目标,从而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压力,但是行政法总则法典化面临政治与法律上的阻碍太多,无法付诸实践.在联邦政府的主导下,德国相继出台一系列行政程序法草案.最终颁布实施的《联邦行政程序法》是立法技术持续优化与各方利益不断妥协的结果.
行政法总则、行政程序法、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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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45.51;D925.3;F812.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8YJC820076
2018-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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