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新三板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制度及相关制度改革

引用
中国新三板市场中的股票发行应定位于“私募发行”,应是一个私募证券公开集中交易的市场.目前市场中的“合格投资者”对应了美国的“获许投资者”,应豁免注册或审核.事实上,美国的“获许投资者”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与争议,美国也正在启动相关议案程序拟修改相关标准.中国新三板市场中的“合格投资者”制度应朝着“理性投资者”制度方向进行改革,既要考察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又要考察其风险认知能力,对“投资者具有自我保护能力”的理解不能过于泛化.中国应降低新三板合格投资者的财务条件,引入其他替代条件,相应发行制度也应进行变革,放开每次发行人数等限制,并豁免监管部门审核.

新三板、合格投资者、获许投资者、理性投资者、私募发行豁免

40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三板市场建设法律问题研究”12SFB2042的研究成果

2018-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60-7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环球法律评论

1009-6728

11-4560/D

40

2018,40(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