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中的弱势群体保护
近年来,以平台经济、分享经济、P2P、协作经济等多种名称闻名的全新商业模式应运而生,其利用数字技术通过网络平台连接不同用户群体,助推资产与服务交易便捷化.这一商业形态和市场结构的剧变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讨论,即在双边B2C交易模式中采取的用来保护弱势群体的管制措施是否应当继续维持.人们普遍呼吁建立一个更为“平等的竞争环境”,这为重新考量监管范围及将监管责任下放给平台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本文对此提出质疑.平台经常利用标准化文本、体系结构和算法对包括需求方、供给方在内的用户施加影响,而市场机制多大程度上能自发地形成针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尚未可知.本文第一部分旨在阐述平台缩小不平等性的原因,并解释为何这一结论未能充分考虑到许多相反的因素.第二部分则对网络平台所采用的条款进行检视,以此评估其是否映射出各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本文认为在新兴交易市场中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至关重要,并提出些许建议.
平台、分享经济、弱势群体、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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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81;C913.7;D669.3
2018-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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