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牍主义与开庭日——关于刑事办案模式的实验性研究
长期以来,中国的刑事办案模式都集中于文牍审阅的传统模式,造成法庭功能趋向的虚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则从理论上夯实了“开庭日”的主导性地位.然而,作为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者,裁判主体似乎还是倾向于通过案卷的审慎分析得出结论.这究竟是一种亟待改造的失范对象,抑或本土法治资源的规律性投射,尚需要进一步梳理和厘清.针对此命题,不妨通过模拟实验的方法论手段加以解构,以阐释“司法文牍主义”与“开庭日”之间貌似互不相容的二元关系,从而使之共同服务于程序有效性目标.
办案模式、司法文牍主义、起诉状一本主义、案卷移送、审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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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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