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判例使用情况分析——以《德国刑法典》第266条“背信罪”为对象
判例的使用是判例制度的关键环节.本文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就《德国刑法典》第266条“背信罪”所作的三则不同判例的并案判决为样本,进行了两个维度的系统研究:一是对该案涉及的“背信罪”成立要件进行法教义学的分析和说明,探究判例是如何在法律解释和法律续造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二是对判决中援引判例的情况做了数据上的分析和对比,从实证上了解不同类型的判例在司法实践中的需求程度以及引证方式,并通过实例对解释型、回应型以及补强参照型裁判规则的功能做了进一步阐释.通过对背信罪判例这两个维度的分析,本文试图展示判例在德国司法当中的作用方式,特别是判例中的裁判规则是如何在司法判决中运用的,以期能对完善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提供参考.
德国判例、裁判规则、案例指导制度、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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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78.1;D915.130.4;R19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ZDA068
2017-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4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