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证与概率:电子证据的客观化采信
大规模案例的统计分析表明,司法人员对电子证据的采信水平堪忧.这源于电子证据的专业性同自由心证原则之间的天然冲突.要破解该体制性障碍,应当构建客观化的采信机制.这一要求暗合我国强调印证证明模式的传统,但是必须着手理论再造,即通过创设关于电子证据的“孤证绝对否定”、“不同节点印证”、“属性痕迹补强”、“区间权衡”等规则,打造虚拟空间的印证体系.在数据科学时代,还可以基于概率的乘积规则设计电子证据印证公式,进一步实现电子证据的概率化采信.从注重经验判断转向追求客观量化,是电子证据采信的未来走向.
电子证据、证据采信、印证、概率、证明模式
D922.294;F091.349;G25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BFX033
2017-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10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