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普法三十年(1986-2016)的困顿与超越
普法是我国政府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和培育法治观念开展的专项活动.1986-2000年普法的目的是法律秩序的塑造,相应策略是国家管理从政治调控向依法治理转变.2001-2016年普法的目的是法治观念的提升,相应策略是促进受众从认知期望向规范期望转变.经过三十年的努力,国家已初步建立起“过程——结果”的双重控制机制,在坚持国家普法系统正常运转的同时,不断扩大社会普法系统的宣传度和影响力.然而,由于系统的复杂性和偶在性,导致普者与受众、普法与立法、普法与守法等系统中涌现诸多悖论,普法实效仍有待提升.是故,超越这些悖论,逐步加强普者系统与受众系统的沟通机制,实现普法系统与其环境的“结构耦合”,从倚重形式向提升实效转变,应当成为我国未来普法的指针.
普法、受众、卢曼、系统论
G ;R47
2017-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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