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认定模式与我国刑事防错机制的完善
刑事错案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如何防范事实认定错误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重点关注的问题.协同型事实认定模式和竞争型事实认定模式是两种基本的事实认定模式.协同型事实认定模式,是以一个“犯罪故事”为主线,检察院的“控诉故事”和法院的“裁判故事”都是对侦查版“犯罪故事”的确认和完善.竞争型事实认定模式,是指在事实认定模式中,存在多个故事版本的比较、选择和竞争,并以此推动事实认定进程.我国刑事诉讼程序虽然具有对抗色彩,但事实认定模式仍属于协同型.为了完善我国的刑事防错机制,有必要改良事实认定模式,允许证据解释和推论存在多样性,鼓励多个故事版本之间的比较和竞争,重视最佳解释和似真推理,落实被告人的对质权,强化辩护方审前获取案件信息和证据的能力,谨慎对待“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事实认定模式、刑事错案、防错机制、证明标准、裁判
D92;DF7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7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