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修宪论纲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堪称改革开放以来最为典型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目前,这项改革正处于改革试点实施的各级组织逐层建构过半阶段、全国铺开前经验积累阶段和理论储备数量井喷阶段.正如试点进展的高效进度一般,改革规范依据的提供、学术讨论的进度同样高效,梳理六中全会以来的相关进展,可以从三个维度去定位这项改革当前的时间相位:第一,从改革试点进展看,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期安排的惯例和2017年春节时点,北京、山西、浙江三地省级监委会、两省的县级监委会已经组建完成,两省的市级监委会将在4月底之前完成组建,监委会办案枕戈待旦.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D922.11;D630.9;D2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15NDJC015Z
2017-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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