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6.04.008
法律认识论视野中的法律渊源概念
现有的法律渊源概念理论不能充分说明有关此概念的三个疑难.法律渊源概念应当从法律认识论来加以界定,法律渊源在性质上仍然属于法律,它是法律认识中的特定阶段,与法律规范相区别,同时在法律认识中呈现出层级化的特征.“非正式法律渊源”不是法律渊源,法律认识中涉及的其他非操作性理由也不属于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法律认识论
D90;G40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律规范的元理论研究”13CFX007的研究成果
2016-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1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