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5.05.006
共犯处罚根据的全新定位——改良的纯粹惹起说之提倡
共犯的处罚根据是共同犯罪的基础问题,对其定位是否准确至关重要.关于共犯的处罚根据,学界多支持修正惹起说或混合惹起说,进而强调共犯具有违法从属的特质.然而,修正惹起说不仅在论证方法上倒为因果,在具体问题上亦不能自圆其说.混合惹起说在论证方法上自相矛盾,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也有局限性.纯粹惹起说主张共犯具有独立的违法性和有责性,其实在论理上更加可取,适用于具体问题时也更灵活.但出于法治国原则的要求,纯粹惹起说应接受构成要件的限制进行自我改良,由此才能更加合理地划定共犯的处罚范围.
共犯、处罚根据、纯粹惹起说、违法相对性
D92;DF7
北京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启动计划支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3230012261525
2015-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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