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5.04.010
证据科学的研究现状及未来走向
“证据学”、“证据法学”抑或“证据科学”,有关证据学科称谓的“群雄混战”无疑推动了中国证据学科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但隐藏在学科称谓之争背后的,却是对研究对象的确定、学科性质的归属、理论基础的构建乃至学科体系的建立等学科基本问题阐释的混乱.中外证据学科称谓及其理论体系的历史演变表明,这场论战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学科独立性与跨学科研究范式之争.然而二者并不矛盾,因为学科专业化和综合化都是现代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应该顺应学科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在走向独立的“证据法学”与深入规律的“证据学”之基础上,形成一种“事实认定一体化”研究范式,从而更加自信且坚定地迈向整合的“证据科学”.
证据学、证据法学、证据科学、事实认定
DF7;D91
“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资助,为北京交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才基金项目“证据法的运行机制与社会控制功能”2015RC001
2015-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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