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5.04.008
全球行政法的兴起:背景、成因与现状
全球化需要全球治理,传统国际法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加之调整范围的有限性,不能完全满足全球治理法治化的要求.面对全球化对传统国家主权概念的突破和发展,行政法从自身功能出发,超越传统的国内公法范畴,通过公私合作治理、透明参与等程序机制在超国家层面加以运用,能够负责任地回应全球政治、经济和法律秩序的重构.行政法传统上是国内公共治理的法治化,全球行政法是全球化时代行政法发展的产物,是国内公共治理向全球公共治理层面的延伸,意味着全球公共治理的法治化.全球行政法能通过透明参与、分权问责、协商对话和审查等原则和机制解决全球治理的民主赤字等问题,为全球治理提供有效的治理机制.当今中国不仅需要通晓国际规则,还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全球行政法是增强和检验国家国际竞争力、提高国家参与全球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全球化、全球治理、全球行政法
D91;D99
2015-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0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