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5.02.006
民法证据规范论
长期以来,民法学方法论普遍更多关注通过请求权规范基础分析方法和法律解释方法对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进行寻找和解释适用,对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如何形成则关注较少.案件事实的形成环节蕴含了民法学方法论的丰富命题,司法三段论中具体要件事实的形成离不开民法证据规范的适用.案件事实的形成过程本身就存在一个司法三段论的适用,证明责任规范贯穿于司法三段论的始终.对案件事实形成过程中民事证明责任等民法证据规范的发现、归类和解释运用是对传统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有益扩充,也丰富了民法规范论的类型配置.民法证据规范主要包括民事证明责任一般规范和民事证明责任法定例外规范,前者需要通过证明责任一般条款独立加以规定,后者则具体表现为法定化的民事权利推定规范、民事法律事实推定规范和证明责任倒置规范.
作为陈述的案件事实、证明责任、民事权利规范、民法证据规范、法律要件分类说
D9 ;D92
201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法中证据规范的解释与适用:以北京市法院裁判为例”14FXC029;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法典编纂重大疑难问题研究”14ZDC017;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学方法论与中国民商法研究”13&ZD150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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