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5.02.004
论权利的“相对性”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应用——来自英美财产法的启示
在对财产权利的确定上,我国继受大陆法系形成的传统认识,主要是采取立法预先确立的绝对办法,而英美法上却通过“产权”这一术语的承载运行,普遍创设了一种“相对性”的办法,承认一系列独立权利的平行继起,直待发生冲突时再来具体比较谁更优而确定个案的保护范围.由此,人们对财产权的认识就可跳出大陆法系下绝对所有权伞形结构的框架、而转化为一种线形结构,就此提供一个开阔的想象空间和逻辑导引,通过引入时间维度,每个人都可以利用这个空间来创设自己所需又针对未来的丰富安排;借助其内在逻辑,又能促使各种财产权利之间保持平等、往复回溯和独立交易,而使对土地利益的多种灵活利用成为可能.借鉴英美财产法的一些逻辑与经验,我国可创设或更新一些制度,以有效缓解我国现有体制问题激发的农地利用、小产权房等民生矛盾.
相对性、产权、线形产权链、时间维度
B81;D9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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