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4.01.024
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限制自由的规制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对重新思考和界定法治中国建设时代背景下限制自由的边界和规则,并作出相应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安排,有重大意义.但我们不应该把《决定》废止劳动教养的战略部署理解为仅仅是针对传统劳教,即按照1957年《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公安部1982年《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确定的收容对象.
劳动教养制度、废止、自由、违法犯罪行为、八届三中全会、重新思考、制度安排、战略部署、司法保障、试行办法、深化改革、矫正制度、法治中国、国务院、公安部、收容、时代、社区、人权、劳教
D92;D91
2014-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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