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4.01.018
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治环境的两个基本点
没有完善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就不存在真正的市场经济.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在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法治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完善的市场经济法治仍然有相当的距离,其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缺乏规矩,不同所有制的经济成分在参与市场的资源配置活动和分享市场的资源配置成果时的地位不平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其中关于改革的长远目标就是要建立和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治环境应当立足于两个基本点的改革和创新:一是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应当如何定位;二是应当如何构建平等对待非国有经济(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市场经济、法治环境、经济法治、政府和市场、建立和健全、深化改革、资源配置、建成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八届三中全会、两个基本点、改革与发展、改革和创新、非国有经济、地位不平等、村集体经济、不同所有制、中共中央、平等对待、距离
F72;DF9
2014-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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