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3.05.008
党的领导与人民主权的结构
尽管有不少尝试,但"党的领导"问题尚未在宪法学中获得充分的理论化.当然,在一开始我们就应当强调,法学上的理论化一方面是对事实的观察与结构化,另一方面则受制于所观察对象牵涉的各种规范性条件.在此意义上,法学上的理论化总是带有批判或辩护的意味,也就是说,它总是某种特定方向的解释.因为在最低的限度上,它都应当澄清研究对象的规范状况,而对这种规范状况的认识本身所表现的,不是规范上无矛盾的,就是规范上冲突的;如果是冲突的,则还可能进一步表明,这种规范上冲突的状况是可调和的或者不可调和的.
党的领导、人民主权、规范性、理论化、状况、宪法学、冲突、研究对象、观察对象、结构化、批判、矛盾、解释、辩护
K01;I20
2013-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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