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2.01.011
论宪法上的“宗教”概念——从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法的发展切入
“宗教”一词的法律意涵与社会学意涵并不重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宪法中“宗教”概念的认知之扩展契合美国社会宗教多元化的进程,但同时亦带来一系列问题:超越“宗教”一词的语义极限,增加了与禁止国教条款相抵触的可能性;而且界定“宗教”本身便可能违反禁止确立国教条款。与他国宪法解释实践对比可知,美国的经验虽不具有普适性,但各国多试图抽象地把握宪法上的“宗教”概念之结构性特征,而非对各教派进行简单罗列。
伦理信仰、宗教属性、禁止国教、严格解释、扩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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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712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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