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CDS看金融衍生品的异化与监管——以瑞银集团诉Paramax案为例
本文以最具代表性的金融衍生品——信用违约互换(CDS)为例,结合次贷危机后第一例CDS诉讼——“瑞银诉Paramax”,分析了CDS这一金融创新异化的过程以及法律因素在其中扮演的角色。CDS的形式是市场主体之间缔结的合同。正是合同下的履约风险消解了CDS作为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基本价值,促成了其从保险机制到投机工具、从合同到不受监管的“证券”的异化。这也表明,以形式至上为特征的法律与监管机制在功能(实质)至上的金融创新面前恐怕难以避免失败的结局。
CDS、金融创新、金融衍生品、异化、金融衍生交易的合同基础
F832.5;F830.39(金融、银行)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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