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中的关联性
关联性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上的基本规则.有关联性的证据,通常具有可采性;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一般都不具有可采性.在很多情况下,具有关联性的证据也可因影响审判公正或者诉讼效率而被排除.同时,有些证据仅对案件事实的特定部分相关,因此只具有有限的关联性和有限的可采性.另外,有些证据关联性的有无有待于另外一些证据的出示,从而产生了附条件关联性和附条件可采性的规则.最后,<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对于关联性的判断在立法上采取了逻辑关联主义的立场;在司法实践中,这一立场又体现为经验主义.所有这些因素都导致通过关联性规则排除证据变得十分困难.因此,仅仅通过关联性规则排除不可靠的证据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关联性有限关联性、附条件关联性、逻辑关联性、法律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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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DF8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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