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体系及其构建
@@ 普通行政法不仅是一门由法律规范、行政程序、组织法和国家赔偿法组成的松散的学科,而且是一种秩序观念.这种观念应有助于不断确证各个法律部门在其所属类别上的更广泛的联系、其所贯穿的发展路径及其相应的价值.[1]这一思想是以对于分析性思维的理性力及其表述的普适性的认知为基础的.[2]对从部门行政法个别领域的特性中总结出来的一般学说的阐述,到对具体陈述在一般法律原则中的定位,是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这也是秩序观念的构建原则.从方法上而言,这是体系化的开端.
行政法体系、构建原则、秩序观念、一般法律原则、国家赔偿法、分析性思维、部门行政法、行政程序、相互影响、法律规范、法律部门、发展路径、组织法、体系化、普适性、总结、学说、学科、思想、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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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9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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