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犯罪被害人政府补偿制度介评
在美国,自1965年加利福尼亚州率先通过<犯罪被害人政府补偿条例>以来,其他各州也相继引进了该制度.1984年联邦补偿法案的通过及自此开始的资金援助,推动了各州补偿制度的建立.至1992年,美国各州都建立了犯罪被害人政府补偿制度.美国犯罪被害人政府补偿涉及补偿理论依据、补偿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运作、资金来源、争议解决等方面,是一个迄今仍充满挑战并不断发展的制度.
犯罪被害人、政府补偿、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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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规划基金项目"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研究"07JA820039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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