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毒物致害侵权责任的特殊免责抗辩及对我国产品责任法的启示
我国<产品质量法>中所规定的三个免责条款存在若干问题,本文通过比较法研究,认为我国的产品责任立法或者未来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编应该对"最高工艺"抗辩或称"发展风险"抗辩进行适当限制,同时还应该对美国产品责任法上的一些特殊免责抗辩进行合理吸纳.
产品责任、毒物致害侵权、最高工艺抗辩
30
D92;D9
2009-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02-110
产品责任、毒物致害侵权、最高工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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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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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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