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报复性起诉"
我国司法实践中不时出现检察机关为打击报复举报人、新闻记者、辩护律师等而提起公诉的现象.对于这类报复性起诉的行为,现有制度不能提出独立的程序抗辩.为了保护被告人权利,美国建立了报复性起诉辩护制度,被告人有权请求法院审前驳回检察机关基于报复的动机而提起的公诉.我国也应当建立此项制度,以防止公诉权滥用.
刑事诉讼、报复性起诉、公诉权滥用、程序性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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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D92
该文系笔者主持的2008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公诉裁鼍权滥用及其制约"FX0808
2009-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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