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平衡与对外资间接征收的认定及补偿
传统上南北国家围绕直接征收补偿标准的重大争议,已为晚近对间接征收问题的讨论所取代.在间接征收的认定及补偿问题上,晚近的国际投资仲裁实践出现了偏袒外国投资者的倾向.为此,需要引入源于国内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建立平衡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利益的国际法制.此等国际法制的构建也符合我国同时作为资本输入国与输出国的综合利益,同时,对日后我国建立有关间接征收的国内法律制度,也不乏借鉴意义.
间接征收、外资管理、利益平衡、国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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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F83
作者人选的2004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04-0592
2009-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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