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对气候变化之适应性立法
适应是复杂的社会过程.气候变化直接影响或者改变特定区域的自然生态条件,间接影响当地的经济社会状况以及人的生存与发展,对经济和社会关系产生深远影响.法律作为调整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基本制度手段,需要对源于环境和经济社会的适应性要求做出积极回应.除了在国际气候立法框架下进行的国际合作外,国家或者地方的适应性法律和政策是回应地方性适应性需要的必要制度基础,也是促进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
适应、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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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R19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应对气候变化适应性战略法律问题研究"批准号08BFX044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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