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国家所有权保护和救济的新途径
国家所有权是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反映,是公有制社会的国家为全体人民的利益对全民共同占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其法律制度上的內在缺陷,加之我国现有的救济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国有财产遭受了十分严重的侵害.公益诉讼是任何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授权,就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处理的司法活动.因此,它可以适当地弥补这两者的缺陷,从而成为保护和救济国家所有权的一种新途径.
国家所有权、公益诉讼、保护、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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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D92
颜运秋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研究》05BFX045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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