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07.06.011
家庭来电显示下个人隐私的法律冲突及保护——以美国司法实践为例
家庭电话来电显示涉及发话方和受话方多种权利的冲突.逻辑上看,对发话方和受话方隐私权的讨论,首先要研究的是发话方的信息交流权与受话方的知情权之间的冲突或平衡.信息交流的双方互动性决定了信息交流权对知情权的从属性,从而决定了受话方隐私权保护的优先性,进而表明了来电显示装置的正当性.
家庭电话、来电显示、隐私权、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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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9;T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4BFX030--"社会信用法律制度研究"阶段性成果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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