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07.03.004
哲学思潮与犯罪构成——以德国犯罪论的谱系为视角
哲学思潮影响犯罪构成理论.德国犯罪论体系是现代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的重要渊源,它在不同哲学思潮的影响下经历了自然主义、新康德主义、非合理主义、目的主义和目的合理主义五个阶段.由此形成的不同刑法理论表明,犯罪论的基本发展趋势是研究方法由经验主义转为重视理性主义、定罪方式由形式化向实质化扩展、犯罪人的主体性在刑法学中显现出来.受其影响,停留于自然主义体系阶段的我国刑法学,今后的发展要重视这三方面的因素.
犯罪构成、价值要素、期待可能性、客观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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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O14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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