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07.03.003
西方法官解释的历史与学派之争
法官解释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分析与说明.西方人认为没有法官解释就没有法律适用.然而,对法官解释的认可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而且,在肯定法官解释存在的基础上,如何解释亦存在派别之争.当今的派别主要有德沃金的无需造法的法官解释、波斯纳的超越成文法的解释以及哈特的调和式法官解释.这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从不同角度对法官解释进行了有价值的探讨,对我国法制建设具有参考意义.
法律适用、法官解释、法制建设
29
D92;K25
中央民族大学"十五规划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10502c04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