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07.01.014
互惠原则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各国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通常要求该外国与本国之间存在互惠关系.但随着国际间交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放弃互惠原则,或者对互惠原则进行软化处理.我国立法中仍然有必要继续保留互惠原则,但应当区别对待,对于外国法院有关身份关系的判决和非诉纠纷判决可以放弃互惠原则;在判断互惠关系的标准上采用法律上的互惠标准,实践中采用推定存在互惠的做法,以便于我国和外国之间的互利合作.
互惠原则、外国判决、承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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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C91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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