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06.06.011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加重责任制度研究与启示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加重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完全或部分地保证其所管理的子公司的清偿能力,向其不能清偿债务的子公司重新注入资金,或向政府机构赔偿因子公司经营失败而给公众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或赔偿公共保险基金.美国的相关理论学说不能对该制度做出全面的解释.该制度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是为了抑制金融控股公司中特有的道德风险问题.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立法应当借鉴加重责任制度.
金融控股公司、加重责任制度、道德风险、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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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F8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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