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06.06.005
美国农场合作金融法制化与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建设
全面研究美国1987年<农业信贷法>和1971年<农场信贷法>与其农场信贷体系的法制化、农场合作金融法制的明晰与具体化过程,我们可以发现90年来美国农场信贷体系发展的经验:农场合作金融体制建设必须有明确而连续的政策目标;要不断完善并规范农场合作金融制度,同时保证其合作性质;农场合作金融法律的修订和农场信贷体系运行机制的完善,应突出支持农场金融发展和农场经济发展的思想;强化农场信贷体系的经营稳健性,避免金融风险;强化农场信贷体系和合作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和管理,避免机会主义行为,确保农场信贷体系的支农职能正常发挥,最终推动信贷流向农村.这些对我国当前农村信用社金融改革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农场、合作金融、法制化、体制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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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F8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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