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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6728.2005.04.007

秘密录音的分类、证据资格和司法政策

引用
本文全面分析了民事诉讼中的秘密录音问题的来由、种类及其证据资格问题,最后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不通过法定的审批手续开展秘密录音活动是非法的;由此所获得的证据在性质上是违法证据.第二,此种违法取证行为不应该受到鼓励;但是对于这种违法证据应该采取一种客观的立场,按照它所属的类型区别对待,不应该绝对地一概排除.第三,对于没有被排除证据资格的违法证据,由法官根据案件中所获得的所有证据进行全面衡量,以决定它最终是否具有证据能力.

民事诉讼、秘密录音、分类、证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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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DF7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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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728

11-456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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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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