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05.03.016
论清末新式法学教育对中国近代法学的影响
清末是中国法学教育的近代化时期,是中国的法学教育一步步突破传统模式,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方法来培育法律人才的特定的历史阶段.虽然这种清末新式法学教育的幼稚和急功近利一定程度地使得仓促敷应的近代法学因缺乏适当的学术积淀而不免"质低量微",但清末新式法学教育直接催生了近代法学,培养和造就了大批新式法律人才,并不断推动着近代法学研究向深度与广度拓展,逐步促进了学科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清末、新式法学教育、近代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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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4 ;G64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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